去年3月离婚,房子是我和孩子的赔偿款买的安置房,离婚协议写给了前夫,忘记写孩子名字,现在房子是前夫的了万一他卖了不给孩子怎么办,现在应该怎样更改协议加孩子名字呢?还来得及吗?车房子都给前夫了,现在想重新不拿抚养费可以吗?只有安置协议做凭据了没有买房子发票怎么办?如果不行想房子加上孩子名字,谢谢!
- 法律分析
-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 1,你们是通过协议离婚,签订了离婚协议,你们约定了将房子给你前夫。
» 2,现在你后悔了,应该要求加上你孩子的名字,你们已经离婚了,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和你前夫协商,你想加上孩子的名字是为了你们的孩子好,如果男方愿意,可以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
» 3,如果你前夫不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子加上孩子的名字。
» 5,父母离婚之后对孩子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双方都应该承担抚养责任。任何一方不抚养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 行动建议
» 1,与男方协商,要求房子加上孩子的名字。
» 2,如果男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 3,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任何一方都必须履行该义务。